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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第十一届期刊编辑知识竞赛即将举行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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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赛对象:凡有全国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省内各期刊出版单位,须派一人参加竞赛;提倡多人参加竞赛,数量不限。本次竞赛仍设优秀集体奖,3人以上(含3 人)参加竞赛的期刊出版单位有资格参评。 二、竞赛内容:本次竞赛内容有时事政治(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为主)、期刊出版法规(以新闻出版总署最新制定的《期刊出版形式规范》为主)和语言文字(编辑应掌握的常规知识)。其中时事政治内容约占30%,期刊出版法规和语言文字约占70%。本次竞赛采取开卷方式进行。竞赛题型包括填空题、单选题、多选题、文字规范题、论述题、材料作文题等。 三、赛区划分:本次竞赛分沈阳、大连两个赛区。根据实际需要,除大连地区期刊出版单位安排在大连赛区参赛外,省直及其他各市期刊出版单位均安排在沈阳赛区参赛(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说明)。 四、竞赛时间、地点:竞赛时间是2007年12月2日上午9:00—11:00。沈阳赛区设在沈阳市第38中学(和平区南昌街4号,中国医科大学南门南走100米);大连赛区设在东北财经大学(综合教学楼,电话:84710514)。参赛人员于2007年11月15日前向省新闻出版局报刊管理处报名。省直及沈阳市各期刊出版单位直接到省新闻出版局报刊管理处报名并领取参赛证;其他各市期刊出版单位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并注明“期刊知识竞赛报名”字样。参赛者报名内容包括单位、姓名、职务、职称、年龄、编龄、电话。报名后于参赛当日在赛场考务室直接领取参赛证。参赛者食宿自理,竞赛不另外收取其他费用。 五、奖惩办法:参赛成绩既是个人成果,也是期刊出版单位年检、评级的内容之一。竞赛成绩达不到要求的,将予以通报批评,且所在期刊不能被评为省一级期刊;无故不参加竞赛的单位,除参加补赛外,还要通报批评;报名后未参加竞赛的个人,除须参加补赛外,取消所在单位参评优秀集体资格。对竞赛成绩优异者,按参赛人数的相应比例评出一等奖、二等奖,颁发证书,奖励列为省级奖项。一出版单位有3人以上参加竞赛并有2人以上(含2人)获得个人奖项的单位,可评为优秀集体。获奖名单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建议期刊出版单位对获奖者给予奖励。 联系电话:024-23265737 024-23262060 传真电话:024-23257366 024-23255549 电子信箱地址:lnbk205@163.com 联系人:鲍义、金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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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baokan 责任编辑:baok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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