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辽宁省新闻出版(版权)局 >> 版权法规 >> 法制建设 >> 正文 |
|
|||||
| 辽宁省新闻出版行政机关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3 | |||||
|
2008年9月23日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三定方案的规定,辽宁省新闻出版行政机关有: 一、辽宁省新闻出版局; 二、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铁岭市、朝阳市、盘锦市、葫芦岛市新闻出版局; 三、东港市、海城市等部分县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局; 四、政府三定方案规定的行使新闻出版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 (瀚木) |
|||||
| 文章录入:banquan 责任编辑:banquan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没有相关文章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管理登录 | | |
|
版权所有 辽宁省新闻出版局 辽宁省版权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一马路108号 电话:23256529 技术支持 辽宁省新闻出版信息中心 东北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