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11-18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07年7月14日辽政办发〔2007〕48号 )规定,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安排是:
(一)摸底调查。 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以及各市政府按属地原则对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布局和数量,以及使用软件的相关情况摸底调查,制定本行业、本辖区分期分批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目标。 (二)学习培训。 开展软件版权知识和软件资产管理培训。培训对象主要是企业主管领导和信息部门主管人员,就软件版权保护知识、资金预算、资产管理和软件技术知识以及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自查、检查等工作程序进行培训。 (三)自查自纠。 企业对自身使用软件情况开展自查。自查的主要内容为:本单位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所需正版软件的种类、数量等,并检查各自业务系统和办公系统的软件是否具备合法必要的授权使用文件。对使用的未经合法授权的软件,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更换。 (四)检查督导。 省、市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强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情况检查督导。省、市新闻出版(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要依法进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仍然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要依法处理。 (五)总结表彰。 省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向省政府及国务院相关部门报告;根据省政府意见,适时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总结,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进行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