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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年11月11日 来源于:辽宁日报
11月10日,辽宁省政府颁发了《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从而传达出了一个强烈信号,辽宁将大力发展知识产权经济。
加快建设社会化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成为辽宁省发展知识产权经济其中一个手段。为此辽宁省政府要求,各地要把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业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发展知识产权咨询、评估、交易、诉讼等中介服务业。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向市场化、规模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同时辽宁省将鼓励、引导和支持金融和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对知识产权实施和产业化的资金投入。鼓励和支持企业运用自主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项目融资、资本市场融资、发行债券或在境内外上市融资。
根据《纲要》精神,近5年,辽宁省将新创驰名商标20件,驰名商标总数达到60件,省著名商标发展到800个。新创中国名牌20个,拥有中国名牌总数达到80个。
下一步,辽宁省在扶持已取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出口名牌、地理标志、中华老字号、服务品牌等企业发展方面,将有新举措。在这些企业加快发展所需资金等方面,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将予以重点倾斜和支持。进一步放宽上述企业名称、企业集团的核准条件。对取得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中国出口名牌、中华老字号、服务品牌的企业免于年检。
在政府采购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和使用辽宁省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中华老字号等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记者 赵桂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