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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发挥政府对出版产业引导作用           ★★★ 【字体:
更好发挥政府对出版产业引导作用
——总署图书司有关负责人就《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办法》答本报记者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4
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出台了《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今年首次进行等级评估工作。近日,《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就等级评估办法的内容、意义和实施方案,采访了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有关负责人。

  《办法》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

  《中国新闻出版报》:请谈谈《办法》的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

  负责人:制定这个《办法》,主要是为了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我国图书出版产业现状相适应的图书出版管理体制,引导出版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运行机制,进一步繁荣发展图书出版产业。《办法》是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图书出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实际而制定的。

  《办法》的出台意义重大,主要有这么几点:

  (一)有利于加强科学管理和宏观调控。对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实施等级评估,有利于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更好地发挥政府主管部门对图书出版业发展的引导作用;有利于建立以“企业(法人)准入、市场准入、职业准入、岗位准入”为基础的行业管理体系;有利于出版行政部门把握全局、掌握主动、提高决策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行政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对图书出版单位的宏观调控和科学管理,确保图书出版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有利于推动出版体制改革。深化出版体制改革,迫切需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优胜劣汰竞争机制。而对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实施等级评估,既可引导出版单位进一步规范出版行为和行业秩序,又可充分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重塑图书市场主体,进行公平竞争,有利于推动出版业深化改革,增强出版单位的活力和竞争力,进一步解放出版生产力。这次评估重要目标之一就是充分鼓励、引导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在市场竞争中逐步形成自己独特的图书品牌与特色。这种出版特色可以是出版单位在市场竞争中巩固原有专业分工特色的基础上形成的,也可以是在新的市场竞争环境下逐步形成的,有品牌,有特色就是好的。

  (三)有利于促进出版业繁荣发展。对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实施等级评估,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图书出版单位完善运行机制,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图书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推进产业不断升级,培育更多导向正确、核心竞争力强的名社大社,产生更多“专、精、特”的中小图书出版单位,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精神食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扩大中华文化的影响力,提高我们国家的软实力。

  等级评估与“四大准入”的关系

  《中国新闻出版报》: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与“企业(法人)准入、市场准入、职业准入、岗位准入”四个准入的关系怎么体现?

  负责人:“四个准入”是以行业管理为基础的。 

  企业(法人)准入是指政府对企业或投资者进入图书出版领域实施准入审批,也是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后对图书出版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及营业实行审批,同时也会涉及有关图书出版产业政策、行业管理和竞争政策等。企业(法人)准入制度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出版市场,优化市场环境。

  市场准入是政府对企业(法人)准入后,为鼓励图书出版单位发挥专业特色、形成市场品牌而对其从事图书出版生产经营活动的类别进行准入审批,如中小学教材、地图出版、辞书出版专项资质准入,引导出版单位规范经营。市场准入制度作为政府管理的第一环节,既是政府管理市场的起点,又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引导市场、细分市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逐步建立和完善的重要制度。

  职业准入是随着我国人才评价制度逐渐与国际接轨后逐步确立的职业准入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已成为人们择业的“通行证”。目前在图书出版系统,实行职业资格准入的项目主要有编辑、校对、装帧设计、发行等,其中编辑、校对、装帧设计职业资格通过考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颁发的编辑职业资格证书进入该项职业,也是国家行政许可项目;发行职业资格通过考取各地新闻出版系统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发行员资格证书进入该项职业,属于行政管理部门的鼓励和倡导项目。职业准入的实施,有利于出版人才市场的培养,有利于出版物质量的提高,有利于产业发展水平的提升。

  岗位准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的通行办法,通过实施岗位准入,有利于形成人员合理流动,有利于企业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在图书出版行业,从业人员的岗位主要分为领导、编辑、发行、校对、印制、一般管理和其他服务岗位,一般管理岗位包括财务、信息管理、综合管理等非出版类型的岗位,新闻出版总署对不同级别的岗位人员要求有不同层次的岗位培训,并且备案。

  对被评为一级的100家图书出版单位,授予“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称号

  《中国新闻出版报》:如何通过出版单位评估促进出版业的发展和提升出版管理水平?

  负责人:评估结果出来后,对出版管理工作有一个很好导向工作,比如,对被评为一级的100家图书出版单位,授予“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的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牌;被评为一级的图书出版单位,在出版资源的配置上实行倾斜政策。

  此外,评估办法中首次提出了出版单位退出机制。评估办法第九条中提出:对少数综合排名靠后、经营管理不善、资不抵债、或有严重出版违规问题的图书出版单位,给予警示或托管;对连续两个评估期被警示的且不具备办社条件的图书出版单位,按行政和法律程序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直至取消其出版资格。

  退出机制的提出,是伴随“四大准入”机制相应提出的,应该说这是总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规则,对出版单位实行科学管理的重要举措。退出机制的运用,可以进一步引导出版单位确保正确的图书出版方向,维护正常的出版秩序。对出版单位实施退出,就是要按照行政和法律的程序对出版单位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行政程序上要经过认定、听证、处罚等程序,依据处罚内容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实现对出版单位的关、停、并、转。

  等级评估每两年进行一次,实行动态评估

  《中国新闻出版报》:《办法》对适用范围作了具体规定吗?

  负责人:是的,《办法》适用于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对于公益性图书出版单位的评估将另行制订。

  《中国新闻出版报》:此次评估工作的具体办法是什么?

  负责人:根据我国图书出版单位的实际情况,首先将图书出版单位进行分类,对图书出版单位划分为社科类、科技类、教育类、少儿类、文艺类、美术类、古籍类、大学类八个类别,分别按类进行评估,各副牌社不单独评估。之后,再将图书出版单位的评估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具体比例《办法》已有详细规定。此外,《办法》还规定,对于各类图书出版单位在各评估等级中的数量,原则上按照其类别所占全国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总数的比例确定。最后,按照图书出版单位所得分数,按类别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办法》还规定,对图书出版单位的等级评估每两年进行一次,实行动态评估。

  评估办法重大修改达10多次,召开座谈会20余次

  《中国新闻出版报》:能否简要介绍一下对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的出台经过吗?

  负责人:2003年,总署领导提出为适应图书出版单位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要求对图书出版单位进行等级评估,建立评估制度,制定评估体系。图书司自此开始对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的调研和制定工作。

  由于该项工作的创新性和图书出版行业的特殊性,评估起草小组的同志投入了巨大的精力,评估办法重大修改就达10多次,召开座谈会20余次,参与讨论的专家学者及出版单位、管理部门的同志100多人,进行测评3次。文件正式出台前,我们正式征求了各有关方面的意见。

  《中国新闻出版报》:《办法》对评估工作有何原则性的要求?

  负责人:这次评估工作将坚持以下一些评估原则:“两个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以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做到标准公平、评估公正、程序公开;分类评估原则,以增强同类图书出版单位之间的可比性;坚持量化评估原则,以增强评估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多项评价指标项为其他行业企业所通用

  《中国新闻出版报》:请您介绍一下对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的内容。

  负责人:这次评估经过专家的科学设计,形成了一套较为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这个指标体系分图书出版能力、基础建设能力、资产运营能力(可以称之为“三大能力”)和附加项目等方面。图书出版能力包括图书内容质量、专业特色、重点图书出版情况、获奖图书情况、图书再版重印率、图书销售、版权输出、图书编校质量、图书印装质量等9项要素,基础建设能力包括社领导岗位培训、主业人员持证上岗、编校人员职称结构、从业人员受表彰情况、制度建设、信息化及数字化建设、办公条件、单位受表彰情况等8项要素;资产运营能力包括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增长率、图书单品种平均利润、速动比率、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等5项要素。附加项目包括公益事业。以上选取共25项要素经过多次专家的科学测评后确定的,能反映出图书出版单位的真实水平,它们组成了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评估指标体系。在上述“三大能力”中,有几个小项可以给大家多介绍一下,比如图书出版能力中的“图书内容质量”项。设这个项目的就是要贯彻好前面说到的评估的“两个效益统一”的原则。确保导向,提高质量是图书出版的基本要求,对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实施等级评估,应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鼓励图书出版单位在确保社会效益的前提下,积极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又如在基础建设能力中“从业人员受表彰情况”项。优秀人才是图书出版业发展的宝贵资源,设立这个项目就是要考评出版单位在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上的情况,鼓励图书出版单位留住人才,发挥人才的作用。这个项目包括图书出版单位现有从业人员中曾获“全国劳动模范”、“新闻出版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韬奋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出版百佳工作者”、“中青年优秀编辑”和评估期间获得“中国出版政府奖——全国优秀出版人物奖”、“韬奋新人奖”等奖项的情况。再如资产运营能力中的“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增长率、图书单品种平均利润、速动比率、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等5个评价指标项,都是有关专家经过多次测评精选出来的较能反映出版单位市场运营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为其他行业的企业所通用,这样的指标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评估具体工作委托中介机构进行

  《中国新闻出版报》:此次评估如何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有什么具体要求?

  负责人:为使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工作顺利实施,将设立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新闻出版总署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总署有关司局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整个评估工作的领导工作。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图书出版管理司。

  全国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具体工作委托中介机构进行。

  各省级新闻出版局和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负责所辖出版单位材料审核及部分评估指标分值核定等相关工作。

  新闻出版总署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在实施评估工作时,还要把握好一些原则性的要求:

  一是要与图书实名申领、出版单位退出机制等改革工作配套推进,使评估工作与其他管理措施有效对接,充分发挥等级评估在推进出版行政管理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是要切实增强评估的权威性,在设计环节把各类文件制定好,在实施环节把各项要求落实好,并深入研究以评估来推动出版行业加快改革发展的办法,提升优秀出版企业在行业内的地位,发挥其示范效用。

  三是要坚持由中介组织进行评估的原则,采取委托合同制等办法,选择具备良好资质的中介组织具体承担评估任务,合理界定政府部门、中介组织、行业单位在评估工作中的职责,确保评估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

  经过评估后,评估结果将在有关新闻媒体公示七个工作日。最后经全国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最终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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