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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期报业发行人员职业资格鉴定在沈举行         ★★★ 【字体:
我省首期报业发行人员职业资格鉴定在沈举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0
2008年6月20日,我省首期报业发行人员职业资格鉴定在沈阳如期举行,省内有关报社从事发行管理工作的69名同志参加了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鉴定,他们中的鉴定合格者将成为我省第一批取得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率先持证上岗的报纸发行员。

    发行员职业资格鉴定是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发行从业人员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有关要求而组织的国家级考试,旨在提高发行从业人员政治业务素质,规范出版物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新闻出版队伍整体建设和出版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发行员职业资格鉴定有三个特点:一是鉴定对象不受身份的限制。发行员鉴定的对象并不局限于专业技术人员,而是面向出版发行业所有从业人员,同时面向社会,依据规定受理有关级别的自愿鉴定申请。二是证书效力不受地域的限制。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发,作为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也作为用人单位招录、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全国通用。三是从业人员要受资格的限制。发行员鉴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发行师四个等级,从业人员必须获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持职业资格证书从业、执业。

    在被问及组织报业发行人员职业资格鉴定的意义时,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今年3月,新版《出版物发行员国家职业标准》正式颁布实施。新版《标准》有一处很重要的改动,就是在职业定义中增加了报纸发行员。这表明,出版物发行员的内涵更加全面,发行员职业资格鉴定的范围进一步拓宽,对报业发行人员的管理已提到议事日程并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单就本期鉴定而言,它突破了以往鉴定职业较为单一的局限,为下一步继续拓展鉴定领域提供了有益示范,同时也标示着我省报业发行人员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由此发端、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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