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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活动          【字体:
我省开展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活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8

规范和引导本辖区内音像出版单位的出版行为,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的通知》(新出音[2008]189号)的文件要求,我省开展了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活动。

    所谓“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是指以冤魂厉鬼、异性怪魔等异类非人为形象塑造,以奇异的超验幻想、离奇的梦魇谵妄为虚构手段,以恐怖骇人、惊悚阴森、离奇悬疑的超现实情节为故事题材,以追求惊惧恐怖的感官刺激效果为目的的音像制品。

    在此次活动中我局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七款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所辖音像出版单位2006年和2007年已经出版的音像制品,进行一次认真清查,凡是含有禁载内容的,一律下架、封存、回收,并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做出相应处理。对于2008年音像年度出版选题计划中含有“恐怖灵异类”内容的,要立即停止制作,撤销选题,删除相关内容。

文章录入:yinxiang    责任编辑:c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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